健康检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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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检查制度

 

1、儿童在入园前须到居住地所在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体格检查,体检率100%。

2、幼儿离开园所3个月以上,返回时须重新体检,如转园所,幼儿须开具转园所证明,证明由原所在园所开具。

3、3岁以上儿童每年体检1次,体检率达100%。

4、托幼机构为儿童进行身高测量每年2次,体重测量每年4次,儿童视力检查每年2次,血色素检查每年1次。

5、对检查出来的可矫治疾病,做好专案管理,做好登记、统计工作。

6、保健人员每日做好晨检工作。

7、接受家长的医嘱喂药,收下药品,按药品名称、幼儿姓名、班级、服药时间做好记录,并请家长签字。

8、做好全日观察工作。

9、托幼机构的工作人员必须在上岗前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并取得合格健康证明方可上岗。

10、食堂人员按《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执行,到制定地点体检。

有精神病史者不得到托幼机构工作。

2022-09-12 15:20:00
来源:无锡市盛岸实验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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